安徽在线-安徽新闻 - 国内 - 国际 - 财经 - 社会 - 娱乐 - 体育 - 军事 - 教育 - 汽车 - 奇闻 - 科技 - 房产 - 美食 - 视频 - 搞笑 - 暴光 - 贴图 - 投诉 Rss
当前位置: 安徽在线 > 新闻 > > 安徽省民政厅:社会组织名称不能擅自冠以“中国”

安徽省民政厅:社会组织名称不能擅自冠以“中国”

2018-07-31 21:49 责任编辑:系统采集 来源:[db:来源] 打印

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、图片,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。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;已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“来源:新安晚报或安徽网”,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 近日省民政厅下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,尤其是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等字样。

《通知》指出,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,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,比如“安徽某某旅游学校”“安徽中华某某学校”等市、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,有的未冠以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,有的擅自冠以“中国”“中华”甚至“亚洲”“世界”等字样。

省民政厅要求,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监管,对于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仍不规范的,发现一起,通报批评一起,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名称使用。其中,要认真查处社会组织未规范使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的行为,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,在名称中使用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全国”“国家”等字样,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。  

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冯李华

只为传播信息,不代表本站观点. 广告,发稿等业务 请联系 安徽在线业务联系

安徽新闻-加盟-企业-消费-人物-维权-女性-健康-汽车-旅游-科技-警示-生活-公司-新闻-暴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