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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昨日,省食药监局发布了今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,经抽验并核查确认,共有6 个品种 6 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,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【性状】、【检查】水分、可见异物、装量差异、重量差异及【含量测定】。
6 批次不合格药品分别为:马鞍山市雨山区至和堂中西医诊所使用的,标示为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,批号 170701,【含量测定】不符合标准规定;当涂县人民医院使用的,标示为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己酸注射液,批号1631204,【检查】可见异物;当涂县永康药店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,标示为贵州恒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止咳胶囊,批号 170101,【检查】装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;安徽益康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销售的,标示为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 的 六 味 地 黄 胶 囊 ,批 号160402,【性状】、【检查】水分不符合标准规定;淮南市田家庵区福寿堂大药房销售的,标示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复 方 桔 梗 止 咳 片 ,批 号20160502,黄山市黄山区庆民福美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,标示为三门峡广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痢宁片,批号161001,均【检查】重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。
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,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。消费者若发现违规药品时,可拨打 12331 进行投诉举报。
石跃新 张珺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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